发布时间:2025-11-06 来源:珠海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计划合同部 苏南芳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洲枢纽站滨河路道路工程根据珠海市斗门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委托鹤洲枢纽站滨河路道路工程代建任务的函》进行委托代建,项目业主为 珠海市斗门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鹤洲枢纽站滨河路道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建设地点、规模:
本项目位于斗门区白蕉镇,起于东湖北路,沿胜利河走向,南至站南路,全线共包含2处桥梁,设计总长约3.9km,拟按二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功能建设,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岩土工程、管线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本项目总投资约5.78亿元,建安费约3.84亿元。
招标内容:鹤洲枢纽站滨河路道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2 服务期限: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鹤洲枢纽站滨河路道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送审稿编制工作;编制送审稿报专家评审会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报批稿修编,协助取得政法部门备案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
(2)具备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或以上资格条件,或甲级综合资信证书。
(3)近5年内(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60个月)承接过1项公路或市政道路项目(投资规模不小于1亿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业绩,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等,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伍仟元整,小写:¥185000.00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0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五楼504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来电告知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五楼504。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西路167号西九大厦五楼504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苏南芳
电 话: 19183968701
电子邮件: 1073562688@qq.com
2025 年 11 月 6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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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鹤洲枢纽站滨河路道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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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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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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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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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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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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