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
注意事项
1.集团纪检监察部门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2.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采取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等方式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3.集团纪检监察部门提倡实名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