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19 来源:珠海交通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合约部 李瑞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斗门区城区拥堵治理工程已由珠海市斗门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斗门区城区拥堵治理工程概算的批复》斗发改资﹝2021﹞1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市斗门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斗门区城区拥堵治理工程人行天桥荷载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珠海市斗门区,项目主要涉及范围为湖心路、珠峰大道沿线节点以及尖峰大桥两端。改造项目具体为:1.尖峰大桥东侧路口改造;2.湖心路(五洲家园)人行天桥;3.湖心路(江山汇)人行天桥;4.湖心路交白藤三路路口拓宽;5.商业街、湖中路、白藤六路白藤一路路口湖心路主流向专左调整为直左,专右调整为直右;6.18个路口增设智能交通信号机;7.尖峰前路交中兴南路路口拆除环岛设置十字信号灯路口;8.珠海机场高速高架桥底乾务镇东澳村段环境整治;9.珠峰大道交水郡二路路口改造;10.湖心路增设巴士站。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新建及迁改)。项目概算金额2787.6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46.69万元。
招标范围: 1.湖心路(五洲家园)人行天桥荷载试验检测;2.湖心路(江山汇)人行天桥荷载试验检测;3.具体检测内容按照检测方案执行。
2.2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及现场满足检测条件后60个日历天内,按照检测方案要求完成全部检测工作并出具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省级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CMA资质认定证书(须包含对应检测项)。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隧道]专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独立承接过1项桥梁荷载试验业绩(须附合同关键页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
其余未尽事宜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肆拾壹万肆仟贰佰伍拾伍元陆角玖分(小写:¥414255.69元)。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 11 月 19 日至2025年11月 21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11 月 27 日 17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如邮寄请使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公司无法接收。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李瑞鹏
电 话: 18732162666
电子邮件: 279201746@qq.com
2025年11月 19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
招标项目名称 |
斗门区城区拥堵治理工程人行天桥荷载试验检测 |
||
|
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
|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
||
|
报名时间 |
|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