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施工图审查

发布时间:2025-12-19 来源:珠海航城洪湾港务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谭建刚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业主为珠海航城洪湾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航城洪湾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洪湾片区洪湾涌东岸、洪湾大道南侧,用地面积为150924.8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1342.97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81342.97㎡。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座港澳货物集运仓库、两座装卸平台及汽车盘道、管理用房、货运连廊等,主要包含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系统、室外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本项目估算总金额为44190.26万元,其中建安费为35202.20万元。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审查。

2.2 服务期限及内容:

按招标人要求执行,具体见合同版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名录备案证书(需含房屋建筑工程、给水、排水、道路、风景园林工程等专业)一类机构。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为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贰拾零柒捌拾壹(小写:¥ 260,781.75)。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12月19日至 2025 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珠海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6楼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人办理,则无需提供);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登记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12月24 17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珠海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6楼。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人:珠海航城洪湾港务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珠海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6楼

邮政编码: 519000   

人:黄海峰    

   话:13751784298       

电子邮件:546180276@qq.com       

                                           20251219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

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施工图审查

报名起止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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