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节能评估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15 来源:珠海物流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 黄海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业主为珠海航城洪湾港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航城洪湾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节能评估服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洪湾片区洪湾涌东岸、洪湾大道南侧,用地面积为150924.8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81342.97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81342.97㎡。建设内容包括新建4座港澳货物集运仓库、两座装卸平台及汽车盘道、管理用房、货运连廊等,主要包含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系统、室外工程及其它配套工程。本项目估算总金额为44190.26万元,其中建安费为35202.20万元。本项目设计电力969.62千瓦时,能耗总量2831.29吨标煤当量值。

招标内容:(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2)组织专家对节能审查报告进行评审,并根据意见修改完善报告;(3)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报送节能审查报告,跟进项目审查流程,最终取得项目节能审查意见批文;(4)提供与节能审查相关的其他技术咨询服务。

2.2 服务期限及内容:

按招标人要求执行,具体见合同版本。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近三年内应具有不少于3项类似项目(建筑类)的节能审查或节能验收业绩;

(3)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贰万零陆拾陆元陆角柒分(小写:¥ 20066.67)。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4月15日至 2024月1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粤港澳物流园综合楼6楼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5.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②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人办理,则无需提供);

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投标登记表;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4月22 17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粤港澳物流园综合楼6楼。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人:珠海航城洪湾港务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粤港澳物流园综合楼6楼邮政编码: 519000   

人:黄海峰    

   话:13751784298       

电子邮件:546180276@qq.com       

                                           20264月15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

粤港澳物流园综合货运枢纽三期工程节能评估

报名起止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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