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常态化养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海洋环境监测调查)

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 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 吴小达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常态化养护项目2026年度维护疏浚工程已由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市港口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交通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常态化养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海洋环境监测调查)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1.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全长16.25公里,按15万吨级油船、散货船满载单向乘潮通航标准建设,设计底标高-19.0米(以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为基准面,下同),设计底宽230~290米,边坡1:7,起点为-19.0米天然水深处,终点为主航道与电厂支航道以及二港池连接水域交汇处。2.承包范围:维护疏浚合同期内根据发包人签发的若干次航道维护疏浚(清障)施工指令或其他指示,进场开展主航道维护疏浚施工,并在指令要求的工期前完工,每次航道养护疏浚(清障)验收标准应达到指令要求的维护水深标准,预测合同期内累计疏浚总工程量约620万m3,具体以第三方审定的工程量为准;航道巡查:承包人需自行组织开展航道巡查工作,航道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在特殊水文、气象条件下或者重点时段、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时期,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增加航道巡查频次,项目总投资约1.612亿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海洋环境监测调查),详见任务书。

2.2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自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获取2个季度海洋环境监测调查报告后完成《环评报告》(送审稿)的编制工作,《环评报告》(送审稿)经招标人认可后,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召开评审会议。在《环评报告》(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报告的修改,形成《环评报告》(报批稿),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检测对象为:海洋调查。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海洋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完成过1项海洋类环境影响评价业绩或海洋类环境监测调查业绩,(并提供成果文件及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

其余未尽事宜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伍仟陆佰元整(小写:¥855600.00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4 17 日至2026 4 21 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402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4 月27日 17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402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人:珠海交通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402室

邮政编码: 519000

人: 吴先生

话: 13425067186

电子邮件: 7880882@qq.com

                                                    2026 4  17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

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常态化养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海洋环境监测调查)

报名起止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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