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16 来源: 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规划建设部 吴小达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常态化养护项目2026年度维护疏浚工程已由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市港口事务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交通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常态化养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海洋环境监测调查)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1.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全长16.25公里,按15万吨级油船、散货船满载单向乘潮通航标准建设,设计底标高-19.0米(以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为基准面,下同),设计底宽230~290米,边坡1:7,起点为-19.0米天然水深处,终点为主航道与电厂支航道以及二港池连接水域交汇处。2.承包范围:维护疏浚合同期内根据发包人签发的若干次航道维护疏浚(清障)施工指令或其他指示,进场开展主航道维护疏浚施工,并在指令要求的工期前完工,每次航道养护疏浚(清障)验收标准应达到指令要求的维护水深标准,预测合同期内累计疏浚总工程量约620万m3,具体以第三方审定的工程量为准;航道巡查:承包人需自行组织开展航道巡查工作,航道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在特殊水文、气象条件下或者重点时段、重大突发事件等特殊时期,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增加航道巡查频次,项目总投资约1.612亿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海洋环境监测调查),详见任务书。
2.2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0个日历天,自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获取2个季度海洋环境监测调查报告后完成《环评报告》(送审稿)的编制工作,《环评报告》(送审稿)经招标人认可后,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召开评审会议。在《环评报告》(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日历天内,按照专家意见完成报告的修改,形成《环评报告》(报批稿),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省级或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中,检测对象为:海洋调查。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海洋类或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完成过1项海洋类环境影响评价业绩或海洋类环境监测调查业绩,(并提供成果文件及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
其余未尽事宜以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捌拾伍万伍仟陆佰元整(小写:¥855600.00元)。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4 月 17 日至2026年 4月 21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402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4 月27日 17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402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交通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1号402室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13425067186
电子邮件: 7880882@qq.com
2026年 4 月 17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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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珠海港高栏港区15万吨级主航道常态化养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含海洋环境监测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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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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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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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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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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