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08 来源: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 罗淑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港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码头升级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港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码头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珠海港高栏港区南水作业区南顺岸高栏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西南侧,紧邻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已建成1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2个5万吨级专业集装箱泊位以及1个4万吨级、2个3万吨级和1个1万吨级杂货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设计。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将集二期4#-7#件杂货泊位升级改造为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护舷改造、水工结构检测、维修等。
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估算)。
2.2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至取得项目批复或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资信等级为:综合资信,或甲级专业资信,专业类型包括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专业为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叁仟陆佰壹拾贰元伍角(小写:¥ 643,612.5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大厦22楼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4 月 18日 16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6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大厦22楼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大厦22楼
邮政编码: 519050
联 系 人: 罗淑婷
电 话: 13926907204
电子邮件: 1104767496@qq.com
2025 年 4 月 8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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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珠海港高栏港区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码头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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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6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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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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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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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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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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