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10 来源: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 邵瀚石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竹仔岭建筑用花岗岩矿新建年产314.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风化土、风化石露天开采安全验收项目已由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以关于招标确定矿山基建安全验收评价服务单位的请示(HCJC-QS-0109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竹仔岭建筑用花岗岩矿新建年产314.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风化土、风化石露天开采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人为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为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竹仔岭建筑用花岗岩矿新建年产314.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风化土、风化石露天开采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投资估算金额人民币724575.00元。
招标范围:中标人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竹仔岭矿山按安全设施设计完成矿山基建任务,并组织矿山现场基建完成自验收。根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程序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中标人在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报告书编制后,组织专家对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和矿山现场进行评审;中标人需应对市应急局组织的专家对评价报告和矿山现场的核查;中标人应根据行政主管部门或专家评价意见对报告进行修编,指导矿山现场进行整改;中标人应收集关于成功办理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全套资料并协助招标人成功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中标人应提供关于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验收评价全过程中的法律法规、技术和解答相关部门问题等服务。
2.2 工期要求:
双方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中标人应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每月进行两次技术指导,直到矿山建设完成,招标人建设完成内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提交成果报告并组织专家评审;中标人在提交送审稿并通过专家评审后20个日历天内,根据评审意见完成修编,并协助招标人进行现场整改,整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资料报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在主管部门现场核查通过后,15天内完成报告二次修编,并向招标人提交正式报告书及电子版文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在必要情况下,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上述要求进行调整,并将最终成果提交日期顺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机构证书)和独立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安全评价资质证书资质。
(3)近3年有1个大型矿山安全验收评价业绩。
(4)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格,项目负责人为采矿、地质、安全、机电等相关矿山专业,并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1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肆仟伍佰柒拾伍元整(小写:¥724575.00元)。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人办公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7日 17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人办公地点。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城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斗门大道北108号珠海航城矿业有限公司现场办公室
邮政编码:519100
联 系 人:邵瀚石
电 话:17712912836
电子邮件:635145805@qq.com
2025年4月10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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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竹仔岭建筑用花岗岩矿新建年产314.00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风化土、风化石露天开采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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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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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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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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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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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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