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6 来源: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计划合约部 张万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高速收费亭机柜改造工程经《关于报送珠海高速收费亭机柜改造方案及费用的复函 》(珠金海函(2025)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珠海香海大桥有限公司、珠海鹤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珠海洪鹤大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高速收费亭机柜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管辖的香海高速、鹤港高速、洪鹤大桥目前收费站收费亭空间有限,其中设备机柜占用亭内活动空间大,现场人员工作空间受限影响运营管理运作,并且容易发生碰刮线路引起的网络通信故障。为提高亭内空间舒适度及运营安全管理,计划将收费亭内现有机柜进行改造,具体改造方案详见珠海高速收费亭机柜改造方案。
2.2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以及基本户开户证明。
(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建造师资格或以上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注: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身份证和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截止日止完成一项高速公路机电三大系统日常维护工程业绩(须提供有甲方盖章的合同及完工结算书)。
(6)其他事项:[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注: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备有出资关系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伍拾叁万柒仟伍佰叁拾元伍角玖分。小写:¥537530.59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5月26日至 2025 年5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6 月 8 日 17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珠海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鹤洲北高速公路管养中心
联系人:张万邦
电话:15919139275
2025年 5 月 26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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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珠海高速收费亭机柜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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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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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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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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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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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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