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水土保持监测

发布时间:2025-07-07 来源: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合约部 李瑞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根据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2.0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珠高住建〔2022〕231号),项目业主为珠海市高新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水土保持监测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潭井排洪渠改建工程和佛迳排洪渠改建工程。潭井排渠改建工程,设计起于西部沿海高速,终至佳能排洪渠,设计长度约1.271公里,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佛迳排洪渠改建工程,设计起于西部沿海高速,终至中珠排洪渠,设计长度约1.156公里,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概算总投资7915.9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2.2 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场监测,协助招标人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方案、季报和总结报告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或事业单位机构证书)

2)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

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独立承担过1项市政工程水土保持监测业绩(须附合同关键页证明资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贰万零壹佰柒拾伍元整(小写:¥120175.00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7  7 日至 2025  7  9 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7  14  17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如邮寄请使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公司无法接收。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人: 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      

邮政编码:       519000               

人:       李瑞鹏               

   话:     18732162666                   

电子邮件:   279201746@qq.com             

                                            2025  7  7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水土保持监测

报名起止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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