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18 来源: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工程部/流机组 谢勇波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台DANA变速箱大修项目。
(二)招标内容:描述本项目概况及本次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2台DANA变速箱大修项目
2.2项目地点:珠海市珠海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码头
2.3项目的概况: 我司一台三一正面吊变速箱DANA36000(15.SHR36432-30),一台堆高机变速箱DANA32000(13.7HR32334-639),车辆状况:二台变速箱已接近大修时间;堆高机DANA32000(13.7HR32334-639)变速箱档包泄压,变速箱放出的油有金属颗粒;正面吊DANA36000(15.SHR36432-30)变速箱压力有波动。因此二台变速箱按大修标准进行大修。维修内容:所有密封件、各档位的摩擦片、钢片、轴承、活塞、卡簧大修包等部件更换,大修后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满足操作需求。本大修项目要求全包干,包括人工、材料、采购及运输、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以及由此涉及到的技术和质量责任,并提供资料,2台变速箱将逐台维修,逐台结算。
2.4质保期:不低于24个月或运行2000小时(以先到者为准)
2.5服务期限:大修工期每台35个日历天以内,从招标人通知进场施工,并办理进港施工手续,以开工令签署日期开始计算,整个项目需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超过中标方的投标承诺期限未完成该维修工程,每延误1日历天从中标方扣除相当于维修价的1%作为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总价的15%,违约金将从合同价中扣除。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并独立于招标人。
2.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三、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3.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壹拾肆万玖仟元整,小写:¥149000.00元元(含税)。
3.2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投标报价限价范围,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总价。
3.3评标办法:不含税最低价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至 2025 年 8 月 21 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人办公地点)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1.获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财务部:王艺玲,联系电话:0756-7268180,传真号码:0756-7268180。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2.1 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 领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一).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盖公章)。
(二).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9 月 3日 16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6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人办公地点: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财务部:王艺玲,联系电话:0756-7268180,传真号码:0756-7268180)。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保证金
5.3.1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提交 5000 元人民币的保证金。
5.3.2.投标人应当作为唯一付款人按照上述规定向招标人支付保证金,不得委托或由他人代为支付,不接受除投标人外的第三人支付的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也必须退还到投标人账户,必须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将保证金汇款到达如下帐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户: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帐号:665257754902
5.3.3. 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过招标有效期180日历天。
5.3.4. 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5.4报价时,需要考虑施工安全因素,施工方需为其施工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人身意外险(伤残/死亡赔偿限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人)、第三者责任险(单次赔偿限额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累积赔偿限额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5.5投标单位须对本项目为单位的进行整体投标报价,即包工完成这项工程范围内的各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5.6报价时,请考虑一些情况,如需要业主方提供叉车等设备配合施工,必须在投标书中注明。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珠海港高栏码头综合楼
邮政编码:519050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0756-7269076
七.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7.1投标文件应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以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商务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当统一密封在一个封套中。报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以及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正本盖章扫描件,U盘封存)应当统一密封在另一个封套中。封套应当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7.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封套上应当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7.1-7.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7.4投标书需要1正本3副本。
7.5未按照本章第7.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珠海国际货柜码头(高栏)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