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0 来源:珠海交通控股集团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本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依法主动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众参与说明及征求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珠海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项目(一期)—万山渔港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珠海市万山镇人民政府
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大万山岛西南侧万山湾内
项目概况:拆除现有浮桥码头(仅有浮箱结构)并新建浮桥式渔业码头1926.55m2,浮桥码头呈梳式布置,通过联系平台及引桥与后方陆域连接,浮桥采用灌注桩结构固定,港池内布置渔船泊位86个、渔业执法船泊位2个(船舶均为60HP以内);布置一个透水式长条形渔船避风平台2986.4m2,供渔船停泊避风,配套供电、给排水、消防、环保设施等。施工期开展疏浚、清淤及清礁工程12.91万m3,搭建钢管桩施工平台合计5093m2。计划施工总工期为12个月。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全文本报告获取方式
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说明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_l-SRvLO3zz4E89MvFuFPg?pwd=6hW4
提取码:6hW4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众范围主要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
六、公示时间:2025年10月9日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珠海市万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关工
联系电话:13750009289
(2)代建单位: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方式:13926907204
(3)环评单位:广东澜海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20-37659084
建设单位:珠海市万山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珠海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