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珠海港引航基地新建项目规划条件论证

发布时间:2025-10-27 来源:珠海交通控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合约部 李瑞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港引航基地新建项目已由珠海市交通运输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珠海港引航站,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港引航基地新建项目规划条件论证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高栏港环港西路西侧(珠海港口海事处附近),项目用地面积8658.00,规划指标参考《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及用地控规指标进行配建。项目拟建设应急值守楼1栋,配套综合培训楼1栋,总建筑面积约为3600。计容建筑面积约为3350,其中应急值守楼约2340,综合培训楼约1000,配套门卫约10。不计容地下水池水泵房建筑面积约250。项目总投资为23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为1927.95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条件论证

2.2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调查及报告编制,出具正式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并协助招标人报主管部门审批通过(不含审批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格。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城乡规划或城市规划]专业[]或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零叁佰叁拾叁元叁角肆分(小写:¥ 310333.34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0  27日至 2025  10 29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1 3  17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如邮寄请使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公司暂无法接收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人: 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珠海大道与江珠高速交叉口东南侧鹤洲北高速管养中心主办公楼东侧7楼705室      

邮政编码:       519000               

人:       李瑞鹏               

   话:     18732162666                   

电子邮件:   279201746@qq.com             

                                            2025  10 27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招标项目名称

珠海港引航基地新建项目规划条件论证

报名起止时间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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