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9 来源: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合约部 李瑞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根据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2.0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珠高住建〔2022〕231号),项目业主为珠海市高新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予以发布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工程电力迁改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珠海市高新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潭井排洪渠改建工程和佛迳排洪渠改建工程。潭井排渠改建工程,设计起于西部沿海高速,终至佳能排洪渠,设计长度约1.271公里,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佛迳排洪渠改建工程,设计起于西部沿海高速,终至中珠排洪渠,设计长度约1.156公里,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概算总投资7915.9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电力迁改规模暂按27.55万元。
2.2 工期要求:收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提交设计工作成果,工期不含各阶段评审及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期限,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审查延期的,中标人承担逾期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审查迟延、由此导致的逾期交付设计文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送电工程及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气专业高级职称或以上资格,并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4)其他事项:[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
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截图。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大写玖仟陆佰壹拾元伍角肆分(小写:¥9610.54元)。
4.2评标办法:最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或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文件等资料。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 17 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7 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办公地点)。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珠海交通集团路桥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302号洲山大厦907室
邮政编码: 519000
联 系 人: 李瑞鹏
电 话: 18732162666
电子邮件: 279201746@qq.com
2025 年 3 月 19 日
附件:投标登记表
投标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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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珠海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整治2.0项目(第二批)工程电力迁改设计(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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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起止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下午17点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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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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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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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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